2月6日,亞光股份(SH603282)發(fā)布關于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浙江證監(jiān)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年4月至9月,亞光股份使用募投資金支付與募投項目無關的管理人員及銷售人員工資共549.36萬元,存在將部分募集資金用作其他用途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已將549.36萬元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上述行為違反了有關規(guī)定。亞光股份董事長陳國華、總經理陳靜波、董事會秘書吳超群、時任財務總監(jiān)羅宗舉違反了相關規(guī)定,對上述違規(guī)行為承擔主要責任。浙江證監(jiān)局決定對亞光股份及陳國華、陳靜波、吳超群、羅宗舉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jiān)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資料顯示,陳國華,男,1955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高中學歷,工程師,中國制藥裝備行業(yè)協會理事。曾任溫州永中農具機械廠工人、車間主任,1996年8月創(chuàng)辦溫州亞光機械制造有限公司?,F任浙江亞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溫州奇皓機械制造廠廠長,山東華泰高山紡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溫州元璽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溫州華宜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
2020年至2023年,陳國華從亞光股份獲得的薪酬分別為36.93萬元、40.35萬元、41.00萬元、40.09萬元。
亞光股份成立于1996-08-13,法定代表人為陳國華,注冊資本為1.34億元,經營范圍包含:金屬制品研發(fā);金屬制品銷售;工業(yè)自動控制系統裝置制造等。該公司由陳國華、陳靜波分別持股26.12%、10.12%。
業(yè)績方面,亞光股份2024年前三季度營收約4.87億元,同比減少35.8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7878萬元,同比減少39.57%。
來源:瑞財經
作者:劉治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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